據(jù)國家旅游局網站消息,旅游局今日公布《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并公開征求意見!端蛯徃濉窋M規(guī)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有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不文明行為的,旅游主管部門可以將旅游者的相關信息納入不文明行為記錄、向社會公布,有關部門和機構、行業(yè)組織、經營者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出境旅游、邊境旅游、參加團隊旅游、乘坐航班等懲戒措施。 《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系旅游局對《旅行社條例》和《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兩部行政法規(guī)進行合并修訂后形成。 《送審稿》擬規(guī)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有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不文明行為的,旅游主管部門可以將旅游者的相關信息納入不文明行為記錄、向社會公布,并向公安、海關、檢驗檢疫、邊檢、交通、金融等部門和機構、行業(yè)組織及有關經營者通報。 《送審稿》擬規(guī)定,有關部門和機構、行業(yè)組織、經營者可以根據(jù)職責權限在征信系統(tǒng)中記錄,以及采取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出境旅游、邊境旅游、參加團隊旅游、乘坐航班等懲戒措施。 此外,旅游者不文明行為記錄和懲戒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旅游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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